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集合信托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集合信托以及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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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有何区别?企业abs发行必备条件abs交易结构有哪些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有何区别?答:按照募集方式不同,中国资管产品主要可以被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类;该划分在2017年11月17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颁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再次得到明确。
总体而言,券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均是私募类的产品,即募集对象不可以超过200个投资者的上限(信托有特殊规定),单个投资者募集金额起点为100万元人民币;但是在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和信托这三类不同的资产管理机构的产品体系之中,这几类资产管理计划均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定位。
券商资管的产品体系,除了已经取得公募牌照的券商资管可以发行公募基金之外,主要可以区分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又可以被区分为“大集合”和“小集合”两种,券商资管中所发行的“大集合”是公募类产品,募集对象可以超过200个投资者的上限,募集的金额起点也较私募类产品要低。
券商资管中的“小集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均为私募类产品。其中“小集合”是一对多类型的私募类产品,即募集对象数量在1个以上、200个以下的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一对一类型的私募类产品,是募集对象为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管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一对多类型的私募类产品,其与“小集合”的区别在于,“小集合”成立的目的在于进行主动管理类型的投资,投资标的可以涵盖股票、债券,及各类非标准化资产等,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是为了对接ABS等特定业务而设立。
基金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可以被称作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都为私募型产品,主要可以被区分为一对一的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对多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资产支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中一对一的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本等同于券商资管中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一对多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等同于券商资管中的“小集合”,而资产支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就是券商资管中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均为私募类产品,可以划分为一对一的单一信托计划和一对多的集合信托计划。由于信托的主管监管机构为银监会,不同于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主管监管机构证监会,因此单一信托计划和集合信托计划的特征并不能完全与券商资管中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小集合”,以及基金子公司中的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完全对应,其区别包括不限于:
其一,“小集合”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要求募集客户数量不得超过200名,但是对于客户是自然人还是机构类客户(法人或非法人金融机构)并无特殊规定;但是一对多集合信托计划则要求认购金额为100-300万元的自然人不超过50名,认购金额为300万以上的客户(自然人与机构)无数量限制。
其二,证监系统的私募类产品(包括不限于券商资管的私募类产品、基金公司及子公司的私募类产品)发行需向基金业协会备案,而信托产品的发行需要在银监部门和中信登报备。
其三,近年来银监部门和证监部门均采取一定措施着手于关注产品收益权的转让,证监体系的产品收益权转让平台主要是交易所,而银监体系的收益权转让主要是在北金所和银登。
企业abs发行必备条件ABS(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以资产为基础的证券化产品,通常由金融机构发行。企业发行ABS需要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1.资产池:企业需要有一定规模的资产池,即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资产,如信贷、租赁、应收账款等,可以作为ABS的基础资产。
2.资产质量:企业的资产质量需要较高,即资产应具有较低的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保证ABS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资产证券化结构:企业需要设计合理的资产证券化结构,包括资产池的选择、分级、优先级等,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4.评级:企业需要获得专业评级机构的评级,以提高ABS的信用等级和市场认可度。
5.法律法规: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证券法》、《公司法》、《信托法》等,以确保ABS发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发行人信用:企业需要具备较高的信用评级和市场声誉,以提高ABS的市场认可度和投资者信任度。综上所述,企业发行ABS需要满足一系列必备条件,包括资产池、资产质量、资产证券化结构、评级、法律法规和发行人信用等方面。
abs交易结构有哪些我国房地产ABS产品的交易结构主要采用直接转让的交易结构、类REITs结构、信托模式结构(类CMBS结构)三种交易结构。
根据基础资产属性特征和融资方需求,适用的交易结构不尽相同。对应收账款、购房尾款、企业债权等既有债权,通常采用直接转让的交易结构。对写字楼、科研办公楼、仓储物流中心等不动产,其项目公司股权可以过户给私募基金,专项计划持有私募基金份额,即过户型REITs,通常采用类REITs交易结构;或者以公寓酒店/度假村、购物中心,社区商业、写字楼等不动产为抵押,信托计划发放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专项计划持有信托受益凭证,即抵押型REITs,通常采用信托模式结构。对收益权证券化,需要将收益权转为债权,适合采取信托模式的交易结构。
集合信托和集合信托和单一信托的区别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