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精算师主笔,只推荐京哥看得上的保险
关于标题提到的问题,其实有很多文章分析过。
但是我看大部分的分析都没有说到点子上,今天想专门把这个问题分析一下。
探讨这个问题的意义在于:
退保拿到的现金价值,比被保人身故责任的赔付要高,理所应当的,如果能退保拿回来现金价值,对我们更有利。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退保拿回现金价值,会高于身故责任的赔付:
第1:购买了没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此时非重疾身故,身故是没有赔付的;
第2:购买了身故赔付保费责任的重疾险
,非重疾原因身故,若赔付身故责任,仅能拿到已交保费,但保单后期,现金价值可能会远超已交保费,理赔身故责任不划算;
第3:购买养老年金
,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已经没有身故责任,或者身故赔付很低,但现金价值很高。
解决这个问题之前,京哥想到了3点理论依据。
第1:保险法规定
我国最新的保险法第47条规定: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这条规定了投保人退保的权利,并且没有限制被保人身故就不能退保。
第2:条款中关于退保的规定
在所有产品条款中,都有犹豫期后退保的手续及风险的说明,我截取了几款产品相关的描述。
首先是
超级玛丽6号重疾险
,这款产品是京哥目前最推荐的成人重疾险,可以不投保身故责任。
其次是
青云卫1号重疾险
,这款产品是京哥目前最推荐的少儿重疾险。
这款产品身故必选,但是可以选择身故赔付保费或身故赔付保额,我的建议是选择更便宜的身故赔付保费责任,所以,也同样会面临本文探讨的问题
最后,选择一款京哥最推荐的养老年金
乐养多
,这款产品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后,身故保障就很弱了,但是一直都保持着非常高的现金价值。
在以上3个退保的论述中,
“您”均是指的投保人
,这一点,所有的条款开头都会说明,以超级玛丽6号作为例子,如下:
可以看出,条款中关于退保的规定,并没有要求被保人是在什么状态下才可以申请退保,只要投保人提出退保,即可办理。
关于投被保人是一个人的情况,我们后续再分析。
第3:现金价值的计算逻辑
所有的长期保险,均是在几十年内,将终身的保费都交了。比如:
买一款保终身的重疾,选择30年缴费;
买一款保终身的养老年金,选择10年缴费。
这10年或者30年的交费,将我们一辈子的保障成本均摊了。
在保障期间没有结束之前,我们多缴纳的保费会存在保险公司,用以未来继续给我们提供保障。
那多余的保费存去哪里了?那便是现金价值,这也是为什么会有现金价值的原因。
如果保单的保障责任没有全部履行完,但从投保日到退保日,这段时间的保障成本(总保费(计息)-退保时的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已经赚走了,那我们退保拿回还没有被消费的保费,是完全合理的。
所以,从现金价值的计算逻辑来判断的话,投保人退保拿回现金价值也是ok的。
从以上3个方面的理论支撑来看,投保人退保拿回来现金价值,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总体来说,根据京哥的经验,大部分的保险公司,也是支持投保人通过退保单的方式取回现金价值的。
但是不排除少部分的保险公司,认为被保人身故不可以退保。
针对这种情况,我觉得大家也无须过于慌张。毕竟,不是所有的客服都有很专业的保险知识储备。
如果投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那便很好办了
因为退保本身就是投保人的权益,若被保险人身故了,投保人只需要拿着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保险合同去办理退保操作即可。
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不可以、也无权要求提供被保人生存证明,大家参考上文我提到的保险法规定、保险条款中关于退保的描述就能理解。
所以,大家留个心,必要时,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一致,能够减少风险。
但是如果投被保人是同一个人,相对会麻烦一点
因为如果是同一个人,此时没有了投保人,投保人的继承人去处理退保,保险公司会问询为什么不是投保人来退。
此时保险公司肯定会知道,被保险人已经身故了,作出不予退保的决定。 针对这种情况,大家大可通过京哥在本文提出的理论依据,去投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很怕投诉,一般情况下,还是会给予退保处理。
保险公司客服给出的解答,很多时候在消费者心理都有很大的权威性,认为他们说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但有时候并非如此,如果不占理,我们也是可以完全拿捏住保险公司客服的。
就以我曾经处理过的一起拒赔案为例,开始时保险公司斩钉截铁的说不可以理赔,最后通过有理有据的论证,也不得不赔付客户。
具体案例大家可以参考:平安养老拒赔45万重疾保险金,被我翻案了
本文探讨的问题,属于目前保险法的一个盲区 ,没有标准的答案,文章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总之,这个世界,所有的行业都存在信息不对称,如果你有更多的知识储备,别人一定坑不到你。
【写在最后】
以上内容如果对大家有帮助,记得给京哥点个赞。如果我的分析还是不能帮助你系统梳理如何配置好保险,大家可以私信我,看到后京哥会第一时间给予大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