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立委”陈超明、苏震清、廖国栋涉嫌收贿,日前遭北院裁准羁押。陈超明等3人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陈等3人涉犯重罪且有串证之虞,昨天深夜驳回抗告,羁押确定。
“高院”昨天还驳回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前太流公司负责人李恒隆、是知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郭克铭的抗告;廖国栋办公室主任丁复华、赵正宇办公室主任林家骐的抗告,则于前天遭“高院”驳回。
本案第一波遭裁定羁押禁见的8名被告全提出抗告,全数遭驳回。原本获交保的“立委”赵正宇,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重开羁押庭,改裁定羁押禁见,全案羁押人数已达9人。
全案起于台北地检署查出,李恒隆涉嫌行贿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企图借“公司法”修法或施压“经济部”,夺回SOGO经营权;赵正宇则涉嫌收受殡葬业者贿赂,协助业者施压营建署。
北检7月31日发动搜索、约谈行动,并在赵正宇住处扣得920万,全案持续侦办中。